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3-09

甘工信发〔2020〕60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20〕51号)精神,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现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一)产业联盟的基本内涵

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是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共同构成,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二)产业联盟组建目的

1.以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为中心任务,不断激发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

2.以发展清洁生产、先进制造、数据信息等十大生态产业为重点方向,不断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3.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最终目标,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和企业竞争能力,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产业联盟组建意义

1.通过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密切融合,加强和创新产学研用的结合方式,深刻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开展技术攻关与合作,着力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

2.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

3.实施技术转移,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4.联合培养重点产业行业发展的急需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二、组建条件

(一)产业联盟主体结构

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也可加入。产业联盟成立对所在行业(产业链)具有重要作用,所在行业具备一定经济规模,符合国家及我省发展重点领域,以及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等。

(二)签定产业联盟协议

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产业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明确。产业联盟协议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三)制定产业联盟章程

联盟都需要各自的章程,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产业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产业联盟设立联盟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产业联盟运行机制

产业联盟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机构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作用发挥显著;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保密、产学研合作等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产业联盟经费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产业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产业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产业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产业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阶段性目标实施及时,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建立开放发展机制

可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产业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产业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三、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牵头单位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从产业发展现状、产业联盟技术创新活动与全省产业发展政策的关联性及产业联盟组建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等方面阐述申请成立产业联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地工信部门按照程序提交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省工信厅。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产业联盟组建申请表(见附件1);

2.产业联盟协议;

3.产业联盟章程;

4.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审查

省工信厅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产业联盟进行从以下方面对组建产业联盟的必要性、技术性和组织形式、服务能力等进行会议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1.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发展重点领域,以及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等;

2.是否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

(三)批复成立

省工信厅批复符合条件的产业联盟,合格的予以公布并授牌。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省工信厅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产业联盟开展工作,在项目资金安排、认定示范企业、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产业联盟组建工作作为长期常态工作,由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具体负责,每年不另行发文,条件成熟即可申报;

3.已批准的产业联盟按照章程开展工作,省工信厅每两年组织对产业联盟进行考核(当年成立的联盟考核时间从次年开始计算),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产业联盟每年3月份之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非考核年度总结作为统计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报送工作总结的产业联盟将被取消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4.产业联盟牵头单位发生更名、重组,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发生变更等重大调整的,产业联盟牵头单位应在当年向省工信厅申请报备。

各市、州工信局要切实发挥引导作用,创新管理方式,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从产业发展需求出发,积极组建产业联盟,振兴重点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各产业联盟要按照章程和协议积极开展工作,充分整合联盟成员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立足区域优势,做强做大企业,促进产业发展。

附件:1.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联盟组建申请表

            2.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联盟评定指标体系

            3.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联盟考核指标体系

            4.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_1531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