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工信发〔2020〕63号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19〕85号)要求,经研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共同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赛事活动。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围绕大赛主旨广泛宣传发动,按照《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简称《方案》)要求,组织创新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和创客在“创客中国”大赛官网报名参赛(http://www.cnmaker.org.cn),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日。各地大赛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请于3月1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精心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大赛初赛。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会同财政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大赛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本市州“创客中国”大赛初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各评审出5个项目(兰州市、酒泉市、天水市、张掖市各评审出10个项目)统一汇总参赛,并于7月30日前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复赛。活动方案和推荐名单要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大赛筹备和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市州要做好大赛活动总结,在市州初赛结束10日内将工作总结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突出重点、率先征集“新冠疫情防控”项目。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率先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并尽快对接产业、金融、技术等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服务,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创业载体作用。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充分调动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参赛;酒泉市、天水市工信局要调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内企业和创客,积极参加大赛。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五、公平公正、确保大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创客,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同一个企业和创客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赛)、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拟定于9月上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gxwzxc1116@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周 钰 0931-8929452
甘肃省财政厅 陆向鹏 0931-8891184
附件1.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2. 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流程
3.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4.2020年“创客中国”甘肃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各市州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