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08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产业基础能力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的系列讲话和“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能力及水平,根据《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综合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920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1 年甘肃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达到《办法》 第三条规定要求条件的企业年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均可申报2021年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推荐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原则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企业通过“甘肃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http:www.9596871.com,技术支持电话:96871),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415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由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留存,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审核公布

按照《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认定意见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兰州新区要按照“ 梯度培育、分级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强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同配合,从资金、融资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加强对“专精特新”指导、跟踪和服务,建立综合评价机制,企业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公共服务。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充分调动相关政府部门、投融资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单位的积极性,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针对性强、贴近企业需求的服务,在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融资增信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强化典型示范。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要认真总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对本地区的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

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于2021 4 20 日前将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一式3份,纸质件必须与在线填报一致并需加盖公章)上报省工信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甘工信发〔2021〕95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_2356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