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万企计划贴息贷款

2018-12-18

兰州市“万企计划”贴息贷款

一、“万企计划”贴息贷款对象

(一)城关辖区电子商务企业

1、工商登记类别为电子商务类企业

2、传统企业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

3、为电子商务企业服务的产品包装类企业,快递物流配送企业

4、电子商务运营及代理运营公司

5、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机构

6、新设立的电子商务自主平台类企业

(二)城关辖区便民服务门店

1、社区便民服务网点

2、综合零售业务的便利店

3、网购线下体验店

(三)城关辖区小微企业

本市户籍或来兰取得居住证的具有创业能力的人员创办,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四)在孵企业

国家或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

二、“万企计划”贷款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法[2015]43号)规定,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从事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业,也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以及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房产等其他非生产经营性支持;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在兰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信誉良好,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借款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六)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担保,抵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登记注册两年以内的初创新办的企业信用担保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借款人只能享受“万企计划”中一种类型的贴息贷款,其他商业贷款不受限制。

三、“万企计划”贴息贷款申请程序

电子商务企业、便民服务门店和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程序;

区就业服务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兰州银行贷款。

(一)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贷款申请程序:

1.          国际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向所在孵化器(基地)提出申请;

2.          孵化基地受理初审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3.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4.          兰州市银行核贷。

四、“万企计划”贴息贷款的贴息额度

(一)电子商务企业和便民服务门店每户企业贷款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小微企业每户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贷款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万企计划”贴息贷款期限

“万企计划”的电子商务企业、便民服务门店和小微企业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不得展期。“万企计划”的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不得展期;贷款到期还款后,允许续贷一次,续贷期限一年。

六、“万企计划”贴息贷款有什么限制

“万企计划”贴息贷款只能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创办小微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便民服务门店以及孵化企业的发展,不得用于从事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业,也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以及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房产等其他非生产经营性支出。

 

附件下载:

“万企计划”贴息贷款承诺书.jpeg

“万企计划”贴息贷款申请材料.doc